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活动的管理规范

为了保证教研室教研活动的正常有序地进行,有效提高教研室教师的整体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,互通有无,取长补短,发挥团队协作精神,特提出教研室教研活动的管理规范。

一、教研室教研活动每两周进行一次,由教研室主任组织,全体专兼职教师必须按时参加,不得无故缺席。

二、各教研室应在每学期初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活动计划,安排每位教师相应的教研、科研任务,教研活动要尽量按计划进行,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。

三、为充分发挥集体智慧,每学期教研室活动坚持集体备课制度,采取由一位教师重点准备若干教案的内容,其他教师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。

四、每学期的教研室活动应有三项以上的研究专题、三次以上的教学经验交流,完成相应成文的、质量较高的发言稿,并存档,以便评价考核。

五、每学期的教研室活动中要有三次以上的听课、评教和教学质量分析。教学质量分析要切合实际,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和做好详细记载。

六、教研室活动每学期八次以上,每次2-3小时,记录详实,不得弄虚作假。

七、每学期末认真检查总结教研室活动的完成情况,并提出改进意见。

八、教研室每位成员要认真完成教研活动所安排的各项任务,每位教师参加教研室活动的情况,应作为教师平时考核和教研室排课的依据之一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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